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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年起加密货币税收与预扣税:现在需核查的事项

2026-10-04 00: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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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私人加密货币税收草案:2028年预扣税实施前的关键时间节点与应对策略

德国联邦财政部关于私人持有加密资产征税的草案已确定时间表:联邦内阁将于2026年10月14日审议该草案。然而,对于投资者而言,比日期更重要的是一个目前报道中鲜少提及的数字:2028年1月1日。从这一天起,加密货币交易所和其他服务提供商将像德国银行处理股票收益一样,直接代扣您的资本利得税并上缴税务局。

简而言之,这对您的交易账户意味着什么?对于大多数购买行为,您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申报义务本身在初期没有任何变化。源头扣税将在新规实施两年后才开始执行,且仅影响特定提供商,而在自我托管(Self-custody)的情况下,根据草案根本不适用。如果混淆了这些概念,您可能是在期待永远不会到来的税务减免。

关于信息来源的说明: 以下分析基于草案状态,而非现行法律。草案文本并未在财政部网页上公开。公众可获取的是附件信函(Blocktrainer已发布)以及税务律师David Hötzel在专业门户Der Betrieb上发布的详细法律评估。以下内容均反映草案现状。

两个严格区分的时间节点:2027年与2028年

尽管常被混为一谈,但草案中设定的两个时间点管辖着不同的事项:

  • 2027年1月1日:新实质税法生效日。在此日期之后获得或收到的加密资产收益,将被视为《德国所得税法》第20条意义上的投资收入。这意味着,对于这些持仓,一年后的免税期将不再适用。它们将按照投资收入的税率征税,根据草案规定为25%加上团结附加税。无论持有五年、十年还是二十年,这一规则均适用。
  • 2028年1月1日:源头扣税启动日。只有从这一天起,服务提供商才被要求代扣投资收入税。因此,2027年是一个过渡年,拥有新的实质法律和旧的程序实践:新持仓的收益通常不会被源头扣税,而必须自行填入纳税申报表。

草案中的“加密资产”是指符合欧洲MiCA法规定义、作为交换手段接受且不由中央银行发行或担保的加密资产。解释备忘录明确指出包括比特币(Bitcoin)和以太坊(Ether)。NFT、证券型代币以及MiCA法规第四篇下的电子货币代币将被排除在外;对于这些资产,继续适用各自权利所衍生的规则。

直至内阁审议的时间表:咨询截止与立法进程

财政部已于9月30日将草案发送给协会和利益团体。2026年10月6日为提交意见的截止日期。对于一个涉及制度性变化的系统咨询来说,六天的时间非常紧迫,这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进程正在被强行推进。

内阁将于10月14日讨论该草案。如果通过此关卡,部长级草案将成为政府法案。这不仅仅是形式上的转变,因为内容将从单个部委的工作版本转变为联邦政府的官方立场。随后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将进行审议,期间仍可能进行修改。

值得注意的是,内阁审议是议程项目,而非对措辞的最终决定。此类任命可能会被推迟,且草案在咨询和内阁审议之间可能会发生变化,这也是设定10月6日截止日期的原因。因此,“从2027年起这就适用”的说法在今天是不准确的。准确的说法是:这是内阁将于10月14日审议的草案目前的状况。

2026年12月31日的截止日期确定吗?

不,它并不确定,原因有两个,且彼此独立:

  1. 现有持仓的祖父条款(Grandfathering)目前仅存在于部长级草案中,尚未成为受法律保护的既定事实。内阁、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的审议尚未进行。
  2. 如果在程序过程中时间表发生变动,截止日期可能会推迟。

在此之前,唯一可以依赖的是:根据当前草案,截至2026年12月31日获得的加密资产仍属于旧的个人处置 regime(制度)。

草案中祖父条款的具体含义如下:已经免税的持仓在处置时仍保持免税。对于在2027年1月1日仍处于一年持有期内的旧持仓,一旦满一年,仍可产生免税效应。没有成本基础的上调(Step-up);历史获得日期仍是决定性因素。我们在九月初的分析中详细阐述了截止日期的定位,内阁日期是后来添加的。

在实践中,将永久存在两种制度,取决于获得或接收的日期。对于您的记录而言,这意味着:证明硬币何时到达您手中的文件,将成为您持有的最重要的文件。

2026年12月31日作为分界线示意图

图示:2026年12月31日在草案中起到屏障作用:在此之后到达的适用新法,旧持仓留在此前。

谁将从2028年开始代扣税款:国内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

这对您的交易账户变得具体化。根据草案,有义务代扣税款的主体是国内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和加密资产运营商,以及外国提供商的国内分支机构或常设机构,前提是他们支付或贷记相应的收入。

关键术语是国内付款代理人(Domestic paying agent)。其含义并非简单的“大型知名交易所”,而是指在税务意义上位于德国实体,并实际向您贷记金额的组织。一个拥有欧洲授权但没有国内分支机构的平台,从字面上看并不自动满足该标准。

对于您的交易场所选择,这将成为从2028年起的一个硬性区分特征,而这一信息今天不会出现在任何产品页面上。如果您想知道哪些提供商在欧洲联盟内获得授权以及他们的基地在哪里,可以参考我们的受监管加密交易所比较。至于特定提供商是否会为您代扣税款,由于法律尚未确立,目前无法回答,但 domicile(居住地/注册地)的问题是可以确定的。

自我托管、DeFi 和外国平台仍需在评估程序中自行处理

即使从2028年起,根据草案,税款代扣也不会全面适用。任何人如果将硬币存放在自我托管钱包中,通过去中心化应用进行交易,或使用没有国内付款代理人的外国平台,原则上仍需自行履行义务:这些收益仍应包含在纳税申报表中。

常见的观点认为“加密货币届时将像股票一样运行”,但这仅涵盖部分情况。评估义务并没有消失,只是变得更少见了。在实践中,将出现两个并存的世界:国内代扣案例(提供商计算数字)和外国或去中心化案例(您自己计算)。法律评估中已明确指出,这两个世界共同产生的行政工作量要多于统一的解决方案。

由此产生了一个令人不安的实践后果:您仍然需要建立完整的自有记录,特别是在钱包和平台之间转移时。如果某人的购买日期和购买价格仅存在于交易所的界面中,那么他拥有的不是证明,而是显示数据。

加密资产互换:提供商出售部分资产以欧元缴税

一般报道中通常忽略草案的一点,但它直接影响您的账户。将一种加密资产兑换为另一种资产仍然是具有税务相关性的交易,因为捕获的是处置收益,而根据税务机关和税务法院的观点,之前的法律也将加密对加密的互换纳入“处置”范畴。

由此产生了一个程序问题,草案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在互换中,没有欧元流入您的账户,但税款必须以欧元支付。因此,解释备忘录指出,负有代扣义务的方必须能够清算部分用于互换的加密资产,以便以货币形式缴纳税款。

结果是:在2028年之后,在有义务代扣的平台上进行的互换,可能会出售部分头寸以支付税款。那些指望保留特定数量单位的投资者应将这种扣除考虑在内。清算的具体过程、适用的顺序以及如何估值,草案中尚未最后确定。

缺失的获得数据:以处置所得的50%作为替代基数

如果平台不知道获得日期和成本,根据草案,原则上可以退回使用您自己的具体数据,只要没有矛盾的数据可用。如果这些数据无法应用,程序假设硬币是在2026年12月31日之后获得的,此时税款代扣将基于整个处置所得的50%来衡量。

这里有两个放置点属于同一类。这50%并非最终的利润虚构:在评估程序中,过高的扣除可以进行更正。然而在此之前,资金已经流失,从而产生了相当大的流动性风险。受影响最大的是从自我托管钱包或外国平台转移到有义务代扣的德国平台的转账,这正是许多人在出售时采取的路径。我们在关于替代评估基数的单独文章中详细探讨了这一机制。

由此得出的一个准备措施,无论法律最终如何规定,今天就已经有帮助:所有购买的完整历史记录,包括日期、数量和价格,以及您地址之间的转账。哪些工具可以从交易所和钱包自动汇总这些历史记录并构建用于税务局的报告,请参阅我们的加密货币税务工具比较。

亏损抵消无追溯期:从2027年起出现两个独立的亏损池

新持仓的损失未来将在投资收入体系内予以确认。因此,原则上可以与其他正投资收入抵消,并结转至未来几年。消失的部分是:向紧邻的前一年追溯抵消(Carryback),这在个人处置制度下是可能的,但在新系统中不再提供。

旧损失保留在前期的抵消池中。草案中没有包含过渡性规则,使系统变更前的损失在有限期限内与新加密资产的收益相抵消。因此,从2027年起将出现两个独立的亏损池:一个用于旧持仓和其他个人处置,另一个用于新加密资产和剩余的投资收入。

任何在旧持仓中仍持有未实现损失的人,应在年底前审视这种分离,因为根据草案,事后无法弥合。我们在关于亏损结转的文章中详细介绍了现行法律下的亏损结转方式及适用的截止日期。

国内付款代理人决定算术计算的主体

图示:从2028年起,是否涉及国内付款代理人决定了谁进行算术计算:提供商还是您。

加密货币固定税率与2009年以来的股票征税相比

从结构上看,该模型类似于2009年为私人股票投资引入固定预扣税的模式:硬性的截止日期、永久并行运行的两种制度、获得日期作为切换点。但在一个方面,草案偏离了这一先例,且对您不利:2009年针对旧损失有一个限时的过渡规则,而此处未提供此类规则。

另一个影响定位的差异在于:对于股票,银行的代扣与新法同步到来。而对于加密资产,两者之间隔了一年,即使在那之后,大部分案例仍由纳税人负责。股票的固定税率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几乎每家托管银行都是国内付款代理人。而对于加密资产,这却是例外。

在这里无法一概而论谁获益谁受损。长期持有者失去了完全的一年后免税权。短期交易者可能会表现更好,如果他们的收益之前是按高于25%的个人边际税率征收的,且他们的损失可以在更广泛的池中利用。因此,该模型不一定有利于长期持有。

借贷和被动质押成为投资收入

草案的影响范围超出了处置收益,延伸至经常性收入。提供加密资产参与交易处理的收入也被视为投资收入。主要指的是经典的借贷和被动质押。

这一点对于旧持仓很重要,容易被忽视:根据解释备忘录,2026年12月31日之后流入的来自旧持仓的借贷或质押奖励,自身被视为新的持仓。基础旧持仓保留在旧制度中,但其产生的奖励则不然。因此,任何借出或质押多年持仓的人,从2027年起,都在不断生成具有自身税务后果的新持仓。

在这个过程中,去中心化领域的许多问题仍然悬而未决:流动性质押、池子、包装代币、流入的确切时刻以及与商业交易处理的界限。还有一个未解决的问题可能对赠与和继承产生重大影响:无偿获得的加密资产应以0欧元的成本入账。草案中无法明确判断这也是否适用于收到2027年前购买的比特币的受赠人或继承人。这应该在立法程序中澄清。

2028年预计增加1.6亿欧元收入:草案自身的预期

草案列出了国家整体预期的额外收入,系列相当温和:2027年零欧元,2028年约1.6亿欧元,2029年约3.05亿欧元,2030年约3.25亿欧元,2031年约3.5亿欧元。2027年的零收入符合程序的逻辑,因为没有源头扣税,资金只有在评估时才流入。

作为对比:在春季的预算辩论中,每年数十亿的资金在流通。草案的影响评估中已无任何此类内容。公民、企业和行政管理的合规成本在草案中标记为“待定”,因此尚未定价。这些规定将在生效后六年进行评估。

对于政治定位而言:根据其自身计算,这项改革带来的国家收入少于联邦预算中的中型项目,同时却要求每个私人持有人具备新的文档纪律。这种差异无疑是10月6日前提交的评论中的一个论点。

加密货币税务:您决策的关键要点

无论法律最终结果如何,现在就可以处理三件事。这些步骤都不 presuppose(预设)草案未经修改地通过。

  1. 完整保存获得数据。每次购买的日期、数量和价格,以及您地址之间的转账。这是防止适用50%替代基数的证明,并在各种立法场景中帮助您。您在何处购买以及如何导出历史记录取决于提供商;常见交易场所的导出路线见我们的交易所比较。
  2. 将保管和责任分开。根据草案,即使2028年后,自我托管的申报义务仍归您所有。任何考虑自行保管的人都应知道,届时不会有服务提供商为他们做税务计算;设备类型及其操作方式见硬件钱包比较。
  3. 在跨年之前审查经常性收入。根据草案,从2027年起流入的来自旧持仓的借贷和质押奖励被视为新持仓。持有此类头寸的人应查看条款和流入节奏;提供商及其模型的概览见借贷比较。

相反,您不应从本文推导出的结论是买入决策。在当前草案状态下,2026年12月31日之前的收购留在旧制度中是一项税务后果。购买对您来说是否有意义是完全不同的问题,没有任何解释备忘录能回答它。

(截至2026年10月1日。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价格和费用结构会发生变化;购买前请与提供商核实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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